2010年7月5日 星期一

公告99005

公 告

中華民國99年1月20日
﹝99﹞國金字第005號

主 旨:為加強服務各戶便利繳交管理費等事宜。
說 明:
一、依本屆第三次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會為加強服務各戶與繳交管理費,自99年元月份起金座(508號)大樓之各戶,改至日盛銀行(508號1F)繳交管理費,各戶繳費單並有註明代收銀行與本會帳號,以便各戶繳費作業。
三、各戶若有99年以前月份未繳之管理費,請至服務中心補單後,至新光銀行(510號2F)繳交管理費。
四、為維護各戶權益,敬請 貴戶配合按時依管理費繳費單註明之繳費期限至代收銀行繳納管理費,若有不明之處,請洽詢服務中心(TEL:2346-0406)辦理。

家美國際金融大樓管理委員會 敬啟